对于迫害,我们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可以说,它属于一个事实调查,它可以在案件的基础上判定过去受到的伤害或者将要受到的伤害是否能够达到迫害的程度,而不仅仅只是简单的骚扰。申请人可以凭借过去遭受过的伤害获得庇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也会恐惧于未来将要遭受到的伤害。为了未来不会再受到迫害,申请人也可以依据曾经受到过的伤害而申请获得庇护。
然而,即使申请者过去没有受到过伤害,他们仍然可以基于对未来迫害的恐惧而申请获得庇护。他们必须明确,他们对回到祖国是一种主观恐惧,而且这种恐惧也必须是客观合理的。只要申请者能够提供真实且令人信服的证词就可以证明他的主观恐惧。而证明这种恐惧是客观合理的,则具有挑战性。
庇护申请必须在申请者到达美国的一年内提出,如有特殊情况则可以在规定时间之外提出申请。如果申请者不具备避难资格,却害怕返回祖国,是有资格提出申请的,但是会拒绝他的申请或者建议他根据反酷刑公约获得救济。
寻求庇护的申请者有义务证明他们是否符合难民。难民是“任何一个在国外由于受到迫害或者出于对迫害的恐惧不愿意回国的人。”
申请者必须准备足够多的文件,用以证明他们曾经遭受到迫害,或恐惧于未来受到的伤害。这对申请者来说,是证明自己,讲述自己经历的机会。案例不同,需要的证据类型也不同。而且大部分案例需要没有特定方向的证据。申请者需要提供多种多样的证据来充分证明自己的声明。
可一同申请庇护的申请者家属包括:他们的已婚和未婚配偶、未成年子女。
申请者在申请被批准的180天以后,可以申请并获得工作许可,且该授权的有效期为1年。但在申请仍未完成之时,可以续做。此外,已经具备被庇护权的申请者,称为“asylee”,在拿到他们的绿卡之前,也可以被授予工作的权利。
如果被发现申请是不合理的,申请者将被剥夺获得任何移民福利的权利。
如果申请者的种族、宗教、国籍、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资格或者政治观点都遭受到了伤害,这是非常可怕的,而且也会对申请者生活带来影响。如果你因为其中一个因素而受到伤害,请联系李瑞斯律师事务所研讨相关庇护申请的事宜,你不必再活在恐惧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