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信息:
申请人背景:XXX,1964年出生,在江西南昌创建房地产公司,从一家区域性开发公司在他的领导下发展成为高端集团公司进行高端的房地产的开发建设规划咨询并涉及娱乐食品加工行业。所有的名下的企业总资产2015年12月31日 达到46.49亿人民币,无学历背景。
二、案例发展分析:
首先,提供个人的声明:委派来美国进行国际合作
然后,申请人在10条法规标准中满足其中4条:
1.对成员要求有杰出能力的组织的会员
担任中国江西工商联合会的副会长,据此提供商会的介绍和省所在的商会介绍,商会的章程和领导人的名单。
2.主要媒体对申请人的报道
据此提供了财富排行榜上对他的财富说明、搜狐对他的报道、作为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一个战略性的会议、商学院的一个报道。
3.在声誉卓著的组织中担任领导和关键性的职务
下属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据此提供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证明他的股份,验资报告、财务报表、公司的样册、公司获得的奖状。子公司为建筑开发公司,据此提供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证明与母公司的关系、第三家公司据此提供了其营业执照和所获取的一些奖状。申请人个人拥有其中两家公司的70%–80%的股份,并且担任其董事长,第三家是其中一家的子公司。
4.在省排行榜上连2年进入前100名(强有力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进入财富排行榜,排名省前100名最富有的人。
三、案例结论:
最后,作为律师来讲,此案件拥有70%—80%的成功率,我们收集证据进行烘托,由此判定为杰出商业人士。简单来讲,不一定在全国,只要省市的排行榜上有财富排名,说明是个很强的案件。
此申请人15天之内获得批准,1年之内经过移民局的批准进入美国。